行业捷报|灵均投资获评“中国最佳责任企业品牌100强”

2023-11-16

2023年11月16日,“2023年第七届CSR中国教育榜”隆重揭晓,灵均投资凭借优异的经营服务和在社会责任方面的突出贡献,获评“中国最佳责任企业品牌100强(CSR China TOP100 Rank)”和“ESG行动力奖(ESG Action Award)”两大奖项。


 

CSR中国教育榜由CSR中国教育联盟、中国大学生知行促进计划、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企业公民委员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社会责任工作委员会、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等机构于2014年联合发起设立,旨在发现和表彰支持中国教育的优秀企业社会责任项目。

“2023年第七届CSR中国教育榜”以责任影响力及ESG行动力为指标,聚焦乡村教育振兴、青少年成长发展、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减碳与应对气候变化、乡村振兴与社会发展、多元平等包容等政策议题,致力于推动更多企业支持中国教育,深入参与中国发展。本次评选共吸引213家企业申报,103家企业入围,入围率为48%,其中:中资企业占比43%、外资占比57%,2-5年项目占比46%、6年及以上项目占比47%,乡村教育及青年大学生发展为企业主要关注方向、占比68%,本次海选投票共吸引近900万名爱心人士关注。

“中国最佳责任企业品牌100强(CSR CHINA TOP100 Rank)”旨在综合评价企业社会责任项目和产生广泛社会影响的企业。“ESG行动力奖(ESG Action Award)”旨在评价企业在乡村振兴、健康就业、环境保护、女性平等、残障融合等方向开展实质性行动和项目。

灵均投资荣获年度两项大奖体现了专业机构和社会公众对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所作贡献的认可与支持。公司成立九年来,始终高度重视公益慈善工作,秉持“不忘初心、务本而生、回报社会”的理念,聚焦“教育科研、乡村振兴、医疗卫生、投教普法”四大公益慈善领域,全力支持公益机构、学校、医院等社会组织,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公司先后荣膺“金融界乡村振兴金融创新优秀案例奖”“证券之星——ESG新标杆企业奖”“证券之星——年度最具社会责任私募管理人”“北京大学教育贡献奖”等多项殊荣。

在教育科研领域,灵均投资坚持“教育为本、人才为基”的理念,构建起素质拓展、精神激励和物质资助“三位一体”的长效帮扶育人机制,通过捐赠帮扶、交流座谈、成长记录、跟踪服务等方式,不断提升学生自立意识和责任意识,长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做有温度的慈善公益事业。公司一方面持续加大对基础教育阶段贫困适龄学生及家庭的捐赠和帮扶,携手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北京华远达公益基金会、北京市行远公益基金会等公益慈善组织,促进落后地区儿童的教育公平;另一方面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国内多所知名高校,发起设立“灵均教育发展基金”,通过奖学金、科研基金、赛事基金等多种方式,在量化行业优才培养、量化研究赋能、困难学子帮扶等方面贡献力量。

在乡村振兴方面,公司坚持“扶贫必扶智”,为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在北京师范大学设立“灵均优师基金”,投入10年时间全力支持北师大“优师计划”“强师工程”,引导“优师”学子毕业后赴中西部832个脱贫摘帽县一线执教,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携手南京农业大学,重点帮扶来自农民工、农村劳动力缺失、因病致困等家庭的学生;携手浙江大学,设立“灵均乡村振兴基金”,用于支持、激励师生开展田野调查、洞察“三农”国情、扎实开展“三农”领域政策和对策研究,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设立助学金,进一步帮扶品学兼优、志在报国的优秀学生;公司及时响应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号召,积极参与到山西汾西精准扶贫工作中,努力提升当地困难群众生活水平。

在医疗卫生方面,公司持续资助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努力提升科学医疗水平和医护人员工作条件。在疫情防控方面, 2019年新冠疫情爆发后,公司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及经营管理的同时,以实际行动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第一时间向武汉汉阳医院、武汉市武昌医院、北京协和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上海市红十字会等医疗与慈善机构捐款捐物,用于支持一线医护人员防疫,保障医护工作者的健康安全。

在投教普法方面,公司坚决落实执行监管要求,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国家宪法日、反洗钱、反诈骗、公平竞争等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主流财经媒体进一步扩大宣传影响力,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广泛好评。

未来,灵均投资将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积极落实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持续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坚守初心、不负使命。

合格投资者认证

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指根据任何国家和地区的证券和投资法规所规定的有资格投资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专业投资者。例如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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